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前提是企业在签约过程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主要包括:
1、恶意磋商行为。很多经营者认为,合同没有成立之前的行为就不受约束,甚至将利用恶意磋商贻误对方的商业竞争时机视为很好的竞争手段。企业经营者通过与竞争对手进行磋商,贻误对方与他人合作的机会,这种方式的恶意磋商活动将使企业面临被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风险。
2、应当披露的的信息未披露。这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原因,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经营者认为对方没有询问就不必向对方说明物品瑕疵或权利瑕疵,或者经营者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瑕疵,该法律风险体现在企业已经签订的合同之中。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风险产生于签约过程,但其往往存续在活动中,法律危机与法律风险之间时间差比其他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更长。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类型:
1、恶意磋商。
2、欺诈谛约。
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
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订立过程未尽通知、保密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6、合同订立时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
7、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
8、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9、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
10、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
以上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以及企业该如何避免缔约纠纷”的相关内容。在这里要注意,企业经营者在遭受他人恶意磋商导致损害时,往往会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无法追究对方责任,自认倒霉。结果企业的正当权益未能得到实现,带来的否定性结果又造成新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企业因缔约过失出现损失,建议企业签订合同时委托律师对合同进行前期的审核避险,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从根源上减少发生缔约过失纠纷的可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 面对隐形债务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1、个人交的社保在你个人的帐户里存着的,是可以取出来的,单位交的社保在统筹基金里面,这个是不能取出来的,等你退休的时候会用到的。首
信用卡欠款影响公积金贷款吗信用卡没还完公积金贷款还是可以申请的,信用卡不是贷款,有钱没有还完并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持卡人用卡
信用卡逾期了公积金还能提吗1、信用卡逾期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这二者不冲突,影响不大。要想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其条件,职工所在单位
信用卡欠款20万还不起了怎么办1、辨别是否是正规平台。先看年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
买房怎样提取公积金里的钱(一)买房后提取公积金应该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国家晚婚假是取消了吗1、国家晚婚假取消了这一说法。根据相关固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8928号-42联系邮箱:315 541 1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