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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父亲母亲要给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的姓吗?

时间:2023-03-17 15:35:46 来源:法律解答网

一、离婚孩子跟父亲,母亲要给抚养费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离婚孩子有父亲抚养母亲也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这是法律中规定的,就像是成年子女一定要履行赡养义务来照顾没有生活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一样。所以无论孩子是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抚养费是一样要出的。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到女方家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一)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二)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三)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四)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三、离婚后女方可以改孩子的姓吗

离婚后女方是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和名的,去派出所就可以改,但是要双方都同意才行。

(一)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二)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五)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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